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

19861112民進黨 第一屆第一次中執委中評委聯席會議

1986年11月12日 第一屆第一次中執委中評委聯席會議

                                                                黃爾璇日記
      新黨工作委員會今日上午正式移交給新任黨主席。我先代為修正誓詞和指示清泉準備議程,才開始進行。
      主席宣佈擬聘我為秘書長,經我力辭。我向大家表明心跡:今年暑假參加世台會時,在聖地牙哥海灘,曾與江主席和幾位留美教授赤著上身漫遊海邊,我曾向江表示,黨外沒有張良和劉伯溫的人才,祇有劉邦、朱元璋型人物。我希望在黨外運動中在一定階段則功成身退,毫不留戀。
      我在中泰賓館事件時正式參加黨外活動,當時則想到,自己像希臘的普羅米修斯神話,偷天火予人類大放光明,一個學政治的,如果把其所學帶給黨外運動,也是一種奉獻。其後在東吳,也有如把民主之火帶給學生。離開東吳投入組黨運動,也是把天火帶給新黨。這個過程,可能觸犯主神之怒而罹災難,但在所不惜。
      我平生有三大志願,一為台灣自由學人推動設置一個 Association,一為推動建黨,另一為在我們這個政治共同體遇到極端困難時盡一些心力,這個計畫太敏感,不便奉告。近年來,以為Association 最易實現,不料胎死腹中,詎料新黨先成立。這個階段性使命已完成,只好如前約定,應功成身退,不願涉入權力分配之爭,故對秘書長之職,已無意接納,深感抱歉。
       老康、蘇貞昌、游錫堃等人,相繼起來設法挽留,費老更起來說---,如果我不當秘書長,這個黨將會有許多難題不易解決;游說像把孩子生出來卻不去養他,實在不好。---據說,邱義仁過去請傅正講話慰留,但傅正不願這時候為難我,反正他很了解我,不必在此多所語言。
       費老邀我到小房間,對我說,如果你不當秘書長,這個黨不久就會毀滅,成為像你所說的泡沫政黨,你不能置之不顧。我答說,我不會置之不顧,等到需要我出面救黨時,我一定會出來。老康也進來說,接下來好了,我會再找你談---。
       會中又談到許信良案,並討論潘立夫參選案等。
       會後到立法院餐廳聚餐,餐後江鵬堅等人邀我到校友會館,江和陳菊、邱義仁、洪奇昌、郭吉仁等人一起勸我,都被我堅辭。我坦告他們,明知面對大家勸說不好受,但是為了儘快讓江主席安排人選,故早日表明心跡,以免延宕時間。
       晚上陪妻去打針,十一時才回家,邱義仁和陳菊已來訪,陳菊還留下一封信,言辭並茂,極力勸我接受秘書長之職。他們倆出去吃東西,過一會才回來,談論到半夜二時。陳菊還約傅正明天十時見面,有意託他說服我。
      陳菊留言中有一句話:「想想台灣人真苦命,等了四十年才籌組一個政黨,卻又好事多磨,再加上老師棄我們不顧,思之令我難過萬分---。」
      其實不是我棄他們不顧,而是31名執委棄我於不顧,讓我---沒有機會居中常委職位,繼續為台民服務。---邱解釋說,編聯會的配票被出賣了,才有這樣預料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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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 摘錄當天會議記錄如下(按:從第一次中執會起即要求重要會議均須記錄和錄音,全大會更須錄影)
        記錄「報告事項:原黨務工作委員會總召集人費希平:1, 本黨同志應同舟共濟,不要有派系觀念,應統合力量促進黨的成長與發展。2,提議由黃爾璇同志擔任秘書長。---」
          「討論提案:提案一、案由:討論本黨秘書長人事聘任案。決議:1, 黃爾璇同志擔任黨務工作委員會執行長期間,貢獻卓越,備極辛勞,本黨同志咸表敬重。2,於本黨新任秘書長就任前,請由黃爾璇同志執行秘書長職務。3,由主席協同執行委員會等,正式敦請黃爾璇同志出任秘書長。---」

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

台獨聯盟遷台及其後的發展(1) 黃爾璇

                           台獨聯盟遷台及其後的發展 黃爾璇


                                   (簡要初稿於2010年3月12日 在台獨聯盟創盟40週年大會提出 報告,並納入台獨聯盟網站)
          美麗島事件後,台灣反對運動人士前往美日,與居留國外不得回鄉的反 中國國民黨人士公開交流者日多。1986年9月28日至11月10日台灣本土政黨民進黨突破黨禁宣佈建黨並成立中央黨部建制後,海外人士則彷如鮭魚逆流尋求各種途徑紛紛冒險闖關返鄉。被國民黨列為叛亂要犯的台獨聯盟(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簡稱)成員尤其是幹部們,認為此乃投入島內直接參與台灣獨立建國的時機,符合長期「主戰場在島內」和補島內社團之不足的主張,其領導部門遷台的決策從而形成,並開始付諸行動。
     關於遷台的決策,先後有:1988年2月27日 台獨聯盟總本部主席許世楷(1987年6接任台獨聯盟總本部主席),在「228」41周年演講會中提出「島內獨立運動公開化、海外返鄉普遍化」;1990年1月台獨聯盟發表聲明,宣布二年內遷台;1990年7月23日台獨聯盟日本本部中委會決議:島內本部公開化及領導中心遷台;1990年8月 台灣建國委員會(1987年5月成立,為結合聯盟內外人士的組織,張燦鍙擔任委員長)在洛杉磯召開台灣政局討論會,對遷台事宜更縝密研討。 惟一般認為總本部組織的正式遷台,則俟1992年5月15日修改刑法100條後釋放被補盟員,而於10月23日在龍潭舉行台獨聯盟總本部島內第一次中委會為起始。所以台獨聯盟決定遷返台灣,自決策至今轉瞬已逾21年。
      台獨聯盟遷台後的發展大致可分為五個階段:(1)海外先行準備強行闖關島內配合內應階段;(2)初期建制及與民進黨彌合階段;(3)加強對日關係並與台派各團體分工合作階段;(4) 配合民進黨執政階段; (5)國民黨復辟後民心低迷階段。
第一階段:海外先行準備強行闖關島內配合內應階段
      此階段台灣政治變動波濤洶湧,島內外反對運動公開揭竿而起,國民黨政府威權統治受到空前挑戰,不得不做出若干讓步。此階段可從三方面的動作觀察:
      一為反國民黨的海外台灣人返鄉行動,以先化整為零、名稱較不敏感團體優先(如世台會)、幹部家屬先行、個別幹部探路、採取偷渡和假護照方式返台等等。台獨聯盟在美國則縝密規劃遷台工作,甚至準備將來推動制憲以及與台灣人政黨如何取代國民黨政府的藍圖。1988年8月19日世台會15次年會首度在台灣新店舉行,張丁蘭、羅清芬、葉明霞、吳信志、莊秋雄等闖關回台參加,世台會會長李憲榮在東京與島內連線致詞;8月31日 台獨聯盟 幹部 夫人張丁蘭、羅清芬、葉明霞在台期間參加世台會,有關單位認為發表不當言論,最高治安當局決定將其驅逐出境;9月台獨聯盟總本部中央委員會決定準備「台灣新憲法和設立新國會」;11月26日台獨聯盟總部主席許世楷,將1975年起草之台灣新憲法草案改寫,12月鄭南榕在「自由時代週刊」刊載許世楷所提出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組織結構方面,經島內兩三年來的醞釀(諸如台建組織運動、島內外獨派懇談會、島內祕密盟員的串連等),島內祕密盟員於1991年10月20日在台北市的海霸王餐廳舉行台獨聯盟台灣本部成立大會,該次會議匆促通過台灣本部盟章,規定設主席一人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1992年3月28日完成制定台灣本部組織四種內規,同年4月初修正通過台灣本部盟章,主席任期改為二年連選得連任(以後又增列主席兼任直屬本部主席,必須在台視事);4月中旬在延平北路二段暫設大稻埕辦公室,1993年1月覓租杭州南路台灣國會辦公室,為以後總本部現址。潛入台灣現身的幹部王康陸、李應元等幹部、被補之台建組織盟員、1991年12月7日返台在機場被捕的台獨聯盟總本部主席張燦鍙,都等到1992年5月刑法第100條修正後先後釋放(18日黃華、許龍俊、陳婉真、江蓋世、鄒武鑑、林永生獲釋,23日王康陸、郭倍宏、李應元獲釋;同年10月24日張燦鍙主席釋放)。
      二為國民黨政府的對應,先由恐嚇改為讓步,解除戒嚴令、黨禁、報禁和有條件同意外省人返鄉探親,釋放美麗島事件政治犯並同意修改刑法100條解除黑名單禁制,甚至決定進行修憲以便於台澎金馬全面改選國會和總統直選;不過在修改刑法100條前,又制定實施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並依舊逮捕主張台灣獨立的人士。但無可諱言的,1988年初蔣經國總統逝世與李登輝副總統繼任總統,也為台灣政治環境的緩和提供一些有利的條件。
      三為民進黨方面,群眾路線與議會路線並用,要求國民黨政府解除戒嚴令和革除各種惡法,並為催促解除海外黑名單而決議發起「返鄉省親運動」,對台灣人返鄉行動密切支援配合。1988年3月20日民進黨美麗島系人士黃信介、張俊宏等17人,公開宣誓加入民進黨(10月29日民進黨三中全會選出黃信介為黨主席)。惟1988年5月,黨內部因競爭主席而短期出現爭論(甚至傳聞有人意欲放棄爭取黨權改組團訪中而修函中共當局表態,終被層峰派人阻止的怪事),其後支援台獨聯盟遷台主要工作乃暫時落在一般獨派黨員身上,江鵬堅等人自行籌組獨派溝通會(美麗島系人員除外,謝長廷因自組新文化基金會而未參加),整合島內外獨派意見和行動,先後舉行六次島內溝通會和前赴馬尼拉和東京兩次島內外獨派懇談會。幸而其後民進黨尚能不分派系協力推動修改刑法100條、解除黑名單禁制、總統直接民選、進行修憲、全面改選國會等運動。本階段許多島內兼具獨盟與民進黨員身份的政治受難者聯誼會、台建組織及新國家運動組織成員,不屈不撓的勇氣,對於突破體制禁錮貢獻很大。他如1990年3月活躍的野百合學運和1991年10月以後的「100行動聯盟」(發起反閱兵廢惡法)要求廢刑法第100條運動,對國民黨造成很大壓力,其功不可歿。

第一階段相關重要事件附錄
         茲將此階段與聯盟遷台有關的各方面行動,依時間系列分舉如次:
1986年11月30日 10月4 日許信良等於洛杉磯發布解散臺灣民主黨,將其納為民主進步黨海外組織;許信良與謝聰敏、林水泉,為選舉奧援及加入民進黨,偕同22名在美台灣人、當時的施明德夫人艾琳達、美籍辯護律師9人、同行記者5人於11月30日企圖返回台灣(許等在成田機場未能登機),下午桃園機場附近迎接許信良的群眾受到警方嚴厲阻攔,雙方發生衝突,爆發桃園機場事件。民進黨中央前往指揮群眾,以防國民黨政府製造暴亂而藉口解散民進黨。

1987年3月20日 民進黨中常會決議發起「返鄉省親運動」爭取滯留海外、中國大陸者歸返台灣的權利,並促使在台灣的大陸    籍同胞能歸鄉。
4月6 日 自由時代刊載台獨聯盟副主席許世楷的專訪。
7月14日 國民黨政府先後於7月14日宣告,台灣地區戒嚴令於7月15日零時解除,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於7月15日開始實施。同時國防部公佈,因戒嚴令解除而減刑、恢復公民權者有237人,其中叛亂罪犯有170人;司法院公佈戒嚴令解除後,292案件由軍方移至司法機關。彭明敏、許信良、張燦鍙、史明等15人叛亂嫌疑案亦移交台灣高等檢察署。
8月3日民進黨中常會決定海外黨員入黨辦法,不接受外國人及有雙重國籍者。
8月25日國民黨決全面調整大陸政策,允許民間赴大陸探親,但尚無意解除台灣人海外黑名單禁制。
12月1日行政院新聞局表示,自1951年以來持續36年的報禁於明年1月1日解除。

1988年1月13日 蔣經國總統逝世,副總統李登輝接任總統。
1月16日 高等法院審結政治受難者聯誼會蔡有全、許曹德「主張台獨涉及叛亂案」,蔡有全處刑11年,許曹德處刑10年。
3月20日 民進黨美麗島系人士黃信介、張俊宏等17人,公開宣誓加入民進黨(10月29日民進黨三中全會選出黃信介為黨主席)。
8月19日 世台會15次年會首度在台灣新店舉行,張丁蘭、羅清芬、葉明霞、吳信志、莊秋雄等闖關回台參加,世台會會長李憲榮在東京與島內連線致詞(8月23日張丁蘭、羅清芬訪民進黨中央黨部)。
8月31日 台獨聯盟幹部夫人張丁蘭、羅清芬、葉明霞在台期間參加世台會,有關單位認為發表不當言論,最高治安當局決定將其驅逐出境。
9月 台獨聯盟總本部中央委員會決議準備「台灣新憲法和設立新國會」。
11月 16日至12月25日 黃華等人主導的新國家運動環島40天。
11月26日 台獨聯盟總部主席許世楷,將1975年起草之台灣新憲法草案改寫並發表,12月鄭南榕在「自由時代週刊」刊載許世楷所提出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1989年4月7日 堅決在「自由時代週刊」刊載許世楷所提出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的鄭南榕因拒捕在雜誌社壯烈自焚。
4月29日 民進黨正式向內政部辦理政黨備案,內政部兩週內發給民進黨證書和圖記,使民進黨成為所謂的「合法政黨」。
5月19日 鄭南榕出殯遊行,陳婉真現身,詹益樺在出殯行列中自焚身亡。
8月11日 被列入黑名單經數度申請返台迄未獲核准的世台會會長李憲榮與蔡正隆,突然出現在高雄世台會年會會場,並聲言此舉在追求返鄉的權利。
10月10日 許信良三度偷渡返台,以叛亂罪嫌收押,民進黨發起土城「迎接許信良回家」運動。
11月6日 林義雄攜「台灣共和國基本法草案」返台。
11月22日 遭政府通緝的台獨聯盟美國本部主席郭倍宏,出現在中和民進黨政見發表會場,警方欲逮捕未果,無事離台。
12月14日 民進黨國大黨團開會決定,將以「總統民選」為抗爭主題,決定請中央黨部發動群眾包圍國民大會,以聲援民進黨11名國代進入會場。
12月20日 新任國防部長郝柏村在立法院宣稱,國軍不會為保護台獨而戰;並表示任何更改國體的行動,他絕對無法接受。
12月25日 民進黨中央黨部發動一萬名群眾遊行至中山堂廣場前,以「總統民選」及「聲援許信良」為訴求。

1990年1月1日 台獨聯盟決議,依循各種和平手段實現台獨理想,旋即向加州登記為美國合法社團。
1月18日 民進黨為推動總統直選,提名黃華、吳哲朗為正副總統候選人。
3月16日 民進黨主席黃信介與國大代表等14人,至總統府請願並要求面見李登輝、遞交「解散國大」之抗議書,請願未果,遭警力強行驅散。
3月16日 3月學運(3月16日起至3月22日),又稱台北學運或野百合學運,提出「解散國民大會」、「廢除臨時條款」、「召開國是會議」、以及「政經改革時間表」等四大訴求。
3月21日 國民大會選出李登輝、李元簇為正副總統。民進黨中央黨部對李登輝當選總統發表聲明,要求訂出新政時間表,總統直接民選、國會全面改選、省市長直接民選、軍隊及情治系統國家化、司法獨立、開放電視頻道、刪除一切黨國不分之預算、釋放所有政治犯、政治犯復權、解除黑名單等10件事。李登輝於總統府接見五十位靜坐學生代表,應允召開國是會議(李登輝總統依照其對學生的承諾,在不久後召開國是會議,也在1991年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結束所謂「萬年國會」的運作,台灣的民主化工程從此進入另一嶄新紀元)。
6月6日 繼民進黨主席黃信介主張將參與暴力行動的黨員除名處分之後,該黨副秘書長蔡式淵亦聲明今後民進黨要與暴力劃清界限。新潮流派也聲明不發動街頭抗議運動。
6月23日 民進黨公佈「民主大憲章草案」,以作為參加國是會議藍本。
7月 台獨聯盟美國本部副主席李應元潛回台灣,四處活動串聯。
7月28至30日 主張獨立的「北美台灣人教授協會」在台北召開年度大會。
8月7日 法務部長呂有文發表聲明表示: 將嚴格取締參與台灣獨立聯盟者。
8月25-26日 在洛杉磯舉行台灣建國委員會會議,有人提議島內成立獨派整合小組,島內應邀參加的有江鵬堅、黃爾璇、吳乃仁、顏錦福等人(黃爾璇報告「從革命過程看台灣反對運動」),張燦鍙以「變化中的世界新局和台灣建國運動」作專題報告,決議成立政權過渡時期策略小組、建國藍圖小組、台灣文化教育小組以因應將來積極推動運動的需要;8月中島內外報紙頻頻刊登新潮流排斥台獨聯盟遷台之事,在會議期間也引起討論。
8月27日 瞭望週刊海外版分析台獨的新傾向,發表「近期島內外台獨活動新特點」一文中,舉出今春以降台獨的特徵有三:過去皆屬地下活動的台獨已公然化,口號、手段穩健化,過去是激烈的、反體制的,現在利用「體制內」的活動,展開具體而微的運動(過去是抽象性的、觀念性的、藍圖式的)。
10月6至7日 在國民黨的壓力下,民進黨第4屆2全大會中,將「我國主權不及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及蒙古共和國」之決議文,修正為「我國事實上的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與外蒙古」,全員一致通過。
11月3日 黃華因叛亂罪嫌再度被捕。
11月14日民進黨中常會決定設立「台灣主權獨立運動委員會」;對此,法務部長呂有文表示:民進黨如果設立該委員會,主張台灣獨立、進行台獨運動,就是明顯違法,有叛亂嫌疑,故高等檢察署當然會依法進行搜查。
11月17日公民投票促進會在台北成立,會長蔡同榮。
12月15日 江鵬堅等人籌設台灣國際關係基金會,16日起在台中舉行第一次獨派溝通會,設8人工作小組,該小組聯名邀請適當人士開會(黃爾璇協助台灣國際關係基金會會長江鵬堅辦理,在會中報告「革命建國過程」)。
12月29日民進黨秘書長張俊宏強調應與中國對話;他認為刺激中國並非上策,強調應與國民黨一起坐上與中國為共存而談的談判桌。

1991年3月16-17日 在台中興農山莊舉行第二次獨派溝通會議,由八人工作小組成員連名邀請,姚嘉文主辦,黃爾璇報告「體制變革」。
3月29日至4月3日 島內獨派溝通會議第二次會議後擴大為召開海內外獨派溝通懇談會「馬尼拉會議」,由江鵬堅的台灣國際關係基金會發起。
4月2日 行政院長郝柏村在立法院答詢表示「不歡迎台獨份子歸國」。
4月17日 民進黨號召群眾上陽明山中山樓的「反老國代修憲」抗議遊行徹夜進行,打破歷年來遊行人數與時間之記錄。
4月18日 台灣大學正門前以台灣學生教授制憲聯盟為中心的絕食抗議活動開始,該活動主張反對萬年國民大會代表修憲,要求現正召開的國民大會臨時會議閉會,國民大會臨時會議通過的決議無效。
4月22日 第1屆國民大會第2次臨時會3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並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完成第1階段修憲任務。
5月1日「動員戡亂時期」結束,同時金門、馬祖以當地軍司令官之名施行臨時戒嚴令。民進黨中常會決議推動「人民制憲」憲政改造列車活動,黨主席黃信介親率國大黨團、立院黨團及中央幹部,下鄉赴全省23縣市宣揚制憲理念。
5月 6日 陳婉真﹑林永生向黃爾璇徵詢擬設立一組織在台中發展並掩護台獨聯盟遷台事,黃提供組織名稱英譯及旗幟設計意見(旗幟託廖耀松繪製),並同意協助組訓。
5月16日 陳婉真(民進黨員、台獨聯盟成員)等人共同籌組之「台灣建國運動組織」(簡稱台建組織)於台中成立,林永生擔任總幹事(民進黨員,1991年3月加入獨盟);宣佈該組織為台獨聯盟台灣本部辦公室(台建組織活動迄至1993年2月陳婉真當選立委和林永生於1994年8月因病逝世後,形同瓦解)。
5月17日 立法院通過廢止懲治叛亂條例,同日治安當局釋放因台獨運動而被捕的獨台會4名青年。
5月20日 學術界發動「520反政治迫害」大遊行,台獨聯盟和台建組織旗幟首度出現在台北街頭。
5月24日 立法院通過廢止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
6月4日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以懲治叛亂條例廢止為由,撤銷彭明敏等7人因叛亂嫌疑的指名部署;史明(施朝暉)、張燦鍙、林振昌、郭倍宏、許富淵、陳靜伯、李應元等7人因適用刑法第100條的內亂罪,故仍繼續指名部署,蔡添樹則以叛亂罪完成罪刑確定。
6月6日 台獨聯盟23位島內盟員帶著聯盟的旗幟回台,並舉行升旗典禮,此旗幟後來掛在陳婉真的台灣建國運動組織事務所大樓內(台中市)。
6月8日至9日 在新竹基督教聖經學院舉行第三次獨派溝通會議,由5人小組連名邀請,李勝雄主持,決定自下次起改稱台灣建國研討會議(顏錦福提案),新潮流系對會議朝向組織化已不協力(先後總共舉辦6次後結束,獨派整合失敗)。
6月11日 立法院國民黨籍立委81人、民進黨籍立委19人共同聯名向當局提出重新加入聯合國案。
8月10日 陳婉真接獲內亂傳票。
8月11-16日 第二次台灣島內外獨派懇談會在日本召開(東京會議),由台灣建國研討會議、玉山基金會、台灣國際關係基金會主辦,由李勝雄、賴義雄辦理;議題有規劃建國程序及藍圖等,黃爾璇報告「強化決策和協調組織」;新潮流系人員對籌擬國旗國號事明顯表示杯葛態度。
8月22日 台灣長老教會通過「台灣主權獨立宣言」。
8月24-25日 人民制憲會議召開,會中並針對「台灣新憲法草案」進行審議並獲通過,草案中主張總統制,教授成員較堅持憲法條文列入國名。8月25日 台建組織為期21天的行使抵抗權抗拒非法逮捕的行動和平落幕;抵抗運動最後幾天視死如歸,樓上準備汽油,警備隊如前來包抄攻堅,則擬與之拚命到底;林永生24日深夜電黃爾璇等人訣別,黃感到情況危急,乃立即電請省府委員城重模教授請警務處命令台中市警察單位撤退包圍,以緩和緊張對立情勢。
8月28日 民進黨中常會通過確認「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該草案總綱明訂台灣國號為「台灣共和國」;並決議台灣憲法草案為第二屆國代選舉民進黨候選人共同政見。
8月30日 盟員郭倍宏二度闖關,在機場被捕。
9月2日 偷渡入境,活動年餘的盟員李應元被捕。
9月4日 台獨聯盟在台盟員第一次公開大會在台中市天星飯店舉行,64名盟員公開身份並宣讀共同聲明,翌日寄出台建組織刊物「台灣國」,內有台灣共和國獨立宣言、台灣共和國人民宣言。
9月8日在台北舉行「九八進入聯合國大遊行」。
9月12日 台建在草嶺舉行組訓,黃爾璇講演「台灣革命建國參與者的規範及做法」。
9月14日「台灣加入聯合國宣達團」飛抵紐約,呼籲聯合國勿忘台灣兩千萬人權益。
9月28日 台獨聯盟在紐約舉辦空前盛大的張燦鍙主席歡送會及募款餐會,許多國際友人到場參加或賀電致意;李勝雄、顏錦福、黃爾璇、魏耀乾、蔡龍居、邱垂貞等島內民進黨人士也代表台灣人民歡迎聯盟遷回台灣,許多支持者也傾囊捐款。
10月2日「100行動聯盟」發起反閱兵廢惡法運動,要求廢刑法第100條。
10月13日 許信良當選民進黨第五屆黨主席,民進黨5全大會通過台獨黨綱,主張「透過公民投票方式建立台灣共和國」。
10月16日 民進黨台獨黨綱引發政壇軒然大波,國民黨中常會決議嚴厲譴責民進黨「禍國殃民」,政府應依法嚴辦,「解散民進黨」之聲不絕於耳;同日 黃爾璇與李勝雄律師研擬台灣本部盟章,俾供20日在海霸王成立大會籌備會參考。
10月17日 台建組織在雲林草嶺辦理組訓(黃爾璇赴台建組訓講演),上午台建6名成員被捕(台建組織的林永生、林雀薇、賴貫一、楊金坤、廖文章、朱炳焜)。
10月18日 法務部調查局逮捕3名台獨人士,分別是「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台灣本部籌備會工作小組」總幹事江蓋世、副總幹事鄒武艦、成員許龍俊。
10月20日 台獨聯盟台灣本部成立大會,於20日在台北市的海霸王餐廳舉行,有120名盟員參加,現身的王康陸當場被捕、郭正光被驅逐出境。
10月24日 行政院政黨審議委員會開始審查民進黨的台灣獨立綱領。
10月25日 在高雄舉行的1025抗議遊行約有5萬人參加,口號是「公民投票進入聯合國」;盟員林明哲在高雄「公投遊行」現身。
10月29日 李登輝表示:「在民主主義社會中,在野黨的存在是必然且必要的」,此與郝柏村主張「儘速嚴懲民進黨」呈強烈的對比。
10月31日 陳水扁提出「以公民投票方式建立台灣共和國」之台獨黨綱修正案。
11月1日 行政院政黨審議委員會要求民進黨刪除獨立條款。
11月2日 民進黨發表聲明指出:政黨審議委員會是違憲、違法的組織,對於該會任何處分概不接受。
11月13日台獨聯盟聲明貫徹和平路線。
12月 3日 非新潮流系獨派10人在葉菊蘭家商量成立超派系,葉出示張燦鍙主席先送衣物。
12月7日 台獨聯盟總本部主席張燦鍙以飛蛾撲火、捨身取義的決心闖關回台,在機場被捕。
12月10日「人權之夜」盟員何康美、羅清芬在台北再度現身,周叔夜在高雄現身。
12月16日 因禁止台灣獨立的主張,選舉公報重新印刷。
12月16日 資深中央民代全數退職:國民大會代表469人,立法委員80人,平均每人領退職金500萬元。
12月21日 第2屆國民代表選舉,國民黨大勝,掌握第2階段修憲主導權,民進黨得票率為22‧78﹪,取得66席。
12月26-29日 黃爾璇、李勝雄、顏錦福赴日參加獨盟幹部協商會議;12月30日 台獨聯盟總本部在日本成立「總本部建制化顧問室」。

1992年1月2日 黃爾璇等人到台中黎巴嫩山莊與台建組織盟員密商提早舉行台獨聯盟中委會事,1月8 日 在統一大飯店晤楊金海、陳三興,密商提早改組獨盟中委會事;1月10 日在高雄市祕密舉行獨盟組織化小組會議。
1月10日4名台獨運動者被判有期徒刑: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以適用刑法第100條第2項分裂國土或以非合法手段變更憲法之預備叛亂罪,判處台灣建國運動組織的成員林永生、江蓋世、許龍俊、鄒武鑑分別為3年6個月、3年、2年6個月、2年的徒刑。
1月23日 在台北市御書園(黃爾璇列席)第一屆中委會集會(在海霸王倉促成立者),,會中回台盟員陳榮芳被捕。
1月24日 在台南市祕密舉行台獨聯盟組織化小組會議。
1月26日 台灣建國研討會在台南舉行,黃爾璇被選為下屆召集人,但因新系反對未果。
1月28 日 黃爾璇到台中黎巴嫩山莊台建組織組訓講演。
2月8日陳婉真被捕。
2月12日 民進黨拒絕參加國家統一委員會。
2月27 日 黃爾璇應日本台灣同鄉會之邀,到東京參加228紀念會,演講「台灣反對運動之現狀及展望」,與黃昭堂﹑許世楷協商遷台建制事。3月28 日 黃爾璇完成研擬台灣本部組織四種內規﹑經張燦鍙主席批准﹑於今天中委會通過。
4月7日 台獨聯盟家屬到行政院持續抗爭,後改變為絕食抗爭、家屬全體出動改為每一傍晚出動一人抗爭。
4月中旬 李勝雄等人在延平北路二段籌設獨盟大稻埕辦公室。
4月24日 持續6天的民進黨「419」總統直選遊行在馬路上靜坐,遭警察強力驅散後結束。
4月29日 國民黨中常會針對國家安全法、人民團體法、集會遊行法等動員戡亂時期的法案,決定以下原則:可以刪除「不得違反憲法」,但「不得主張分裂國土」、「不得主張共產主義」必須維持,解散政黨之審議權由行政院轉移至大法官會議,刑法第100條可以修正但不廢止,只要是利用暴力、脅迫就構成內亂罪。
5月15日 立法院3讀通過刑法第100條修正案,排除思想叛亂入罪。
5月18日 黃華、許俊龍、陳婉真、江蓋世、鄒武鑑、林永生獲釋;5月23日王康陸、郭倍宏、李應元獲釋。
5月27日 第2屆國大第1次臨時會3讀通過8條增修條文,完成第2階段實質修憲。
6月27日 台獨聯盟台灣本部第2次盟員大會在高雄祕密舉行,中委會改組,張燦鍙在獄中連任主席。
7月14日 立法院通過「集會遊行法部份條文修正案」,禁止集會遊行中主張台灣獨立或共產主義。
7月22日 出入國管理局公佈大幅削減黑名單:動員戡亂時期之相關法律在7月底廢止,由於國家安全法的修正自8月1日起開始實施,故重新評估被禁止回台的「黑名單」,大幅緩和歸國限制(8月政府宣稱黑名單只剩3人)。
7月25日 外省人台灣獨立協進會召開準備會議。
7月25日 台獨聯盟全島演講會「獨立運動40年」自高雄展開。
9月28日 民主進步黨立委和立委候選人共11人為主要成員的「台灣福利國戰線」成立。
9月30日 台灣最高法院撤銷高等法院對張燦鍙主席的判決。
10月15日 民進黨政黨外交團訪問南韓及日本政經界。
10月17日《台灣評論》在台灣台北市創刊,發行人黃爾璇、社長鄭欽仁,委由一群學者辦理,兩年後交由台獨聯盟辦理。
10月22-23日 台獨聯盟總本部在龍潭舉行島內第一次中委會,各地中央委員回台報到,24日上午全體到台北高分院張燦鍙調查庭聲援,審理後宣告准予假釋。
10月29日 反國民黨的「新台灣助選團」成立,此係由社會運動、學術、宗教、文化各界所組成的選舉奧援團。總召集人高俊明牧師於會中發表「獨立建國綱領」,訴說獨立建國的理念。
11月1日 因歸國禁令之廢除,彭明敏教授返國。
11月29日 台獨聯盟幹部陪張燦鍙主席返台南市故鄉,舉行大型募款餐會。
12月19日 第2屆立委選舉揭曉,共161席次,國民黨取得96席,民進黨50席。
(後續)

2010年4月17日 星期六

黃爾璇是夢幻騎士嗎?

星期人物 黃爾璇-挑戰朱高正的「夢幻騎士」


吳典蓉 自立198906

於六月九日參加民進黨雲林縣立委初選登記,導致朱高正勃然大怒的黃爾璇,在反對運動中,並非令人陌生的人物,但他從一名刻意追求學術中立的教授到為反對運動而參選,這中間的轉折,仍使黃爾璇成為一名謎樣的人物。

民進黨第一屆黨主席江鵬堅和黃爾璇有相當深的合作經驗,他形容黃爾璇的性情為「外冷內熱」,外表謹慎得近乎冷漠,但內心卻有相當的熱力,這也許可稍稍解釋黃爾璇為何既能擔任學術中立的教授,又能積極為民主運動獻身。

鍾愛普羅米修斯取火神話


而黃爾璇所相當喜愛的一個希臘神話故事,也稍微透露其對自己角色的認定。希臘神話中有一名為普羅米修斯者,他見當時世界上國無火,而充滿了黑暗及寒冷,因此向天神借火,使人間大放光明,但普羅米修斯也因此受到天神嚴厲的懲罰。


這種向天神借火的心情使得黃爾璇一生有三個心願:第一、扮演有良知的學術工作者,並成立組織來保障教授的工作權及學術自由;第二、和反對連動人士共同在台灣建立反對黨。目前這二個心願都已達成,最後一個心願,黃爾璇很少向他人明說,但觀察他最近熱中於新憲法連動,也大概可觀察出來。

黃爾璇於民國六十七年進入東吳大學政冶系任教,當時校園外正值黨外人士勢力逐漸壯大,社會上也開始有改革的呼聲,但校園內則仍然沈寂,但有部份的教授和學生已感受到那股黑暗及寒冷的壓力,而黃兩璇則是其中一位。他回想當年,確有普羅米修斯的心情,想要把光明帶給學生。

但黃爾璇的方式並不是大聲疾呼或積極批評,他通常是引用理論來分析台灣政治局勢,例如他分析戒嚴、或權威體制與民主體制等不同題型的政治體制,透過此一方式,他希望讓學生了解台灣的真貌。當時曾受教於他的學生回想,黃爾璇上課時仍不肯逾越教授的角色,只是理論分析,而不肯傳達個人的政治信念,但私底下,他和學生談話時,則頗不避諱。

只是對現狀的分析往往就暴露出體制若干不合理處,再加上黃爾璇和黨外人士的友誼,終於使他成為當局眼中的敏感人物。他在民國七十二年六月收到東吳大學解聘書,而在收到解聘書前一年中,則受到極右派疾風集團和匿名黑函的攻擊,甚且有學生曾奉命要針對黃爾璇打小報告。曾有一學生良心不安而拿「教師言行調查表」向黃爾璇道歉,這種激烈的鬥爭,在當時校園中也相當少見。

離開校園的黃爾璇,並沒有立刻捲入政治活動,他只是藉由和黨外人士的交誼,在一旁觀察。七十三、七十四三年間,他多次到日本收集政黨資科,此時他已有台灣必須有反對黨的想法,而在七十五年民進黨組黨過程中,黃爾璇確實也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扮演民進黨組黨重要角色

黃爾璇主修過教育、行政、社會、政冶等科目,他於台中師範學校畢業後,擔任過小學教員;接著進師大社教系、教育研究所、後又改唸政大行政研究所,並取得政大政治研究所的博士學位。在此朋間,他又通過高等教育行政與社會行政類考試。後來他獲得日本文部省獎學金,乃至東京大學作了三年研究,第一年攻讀社會、第二年開始唸法律政治研究所。

這麼豐富的專業訓練再加上他可全心投入,使黃爾璇在民進黨黨章、黨綱的訂定中,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而其謹慎的個性也在此一過程中表露無遺。 |

專業訓練豐富且個性謹慎

民進堂七十五年欲舉行第一屆全國黨員代表大會時,由於當時國內氣氛相當緊張,他們刻意不讓情治人員知道第一屆黨員代表大會的時間、地點,因此整個過程經過精心設計,當時由十八名建黨工作小組成員到台灣各地監督選出黨代表,並當場向代表出示公文,讓他們知道開會時間地點,為了借開會地點,民進黨還使用淡江校友會名義,在開會當天同時借了三個場地,因他們一天之中連續在環亞、海霸王、芫濃三處舉行黨員代表大會,這些都是出自黃爾璇的設計。

在當時氣氛,黃爾璇如此謹慎,確實有必要,但是隨著社會的開放,他擔任民進黨秘書長兼發言人時仍極度謹慎,曾使一些新聞界人士批評地態度保守,而由於他的不輕易發言,使新聞界人士認為他是令人頭痛的發言人。

但如果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黃爾璇慎言的態度是可以理解的,他常將民進黨形容為一個稚嫩的嬰兒,這個稚嫩的嬰兒,極容易因外力打擊而死亡,愛黨護黨的心情,溢之言表,但也因此被人認為態度保守,不夠開放。

他因為此種心情,因此有人說,去年三全大會前,民進黨激烈的黨主席競選戰中,最痛苦的並非在漩渦中的姚嘉文或林正杰,而是黃爾璇最不能接受,那時他仍然不願意發言,但開始思考民進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