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做好防災救災準備980904 書 面 質 詢
一九九八、九、四
案由:本院黃委員爾璇,為氣候異常引發東亞各地災害頻仍的現象,殊值我國誡
鑑,及早研擬防範對策。雖然氣候異常現象的發生,乃地球規模的全面性
課題,惟天然災害中,除地震與海嘯尚難準確預知前兆外,其餘災害若能
事先綢繆因應對策,當不致造成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威脅。近年來,我國
連續發生數起重大山崩和土石流等意外,揆其原因,多半係人謀不臧所致
,從而政府若能嚴格把關,當能有效降低天災所造成的傷害。爰建請政府
相關部會除應嚴格管制危險地區的開發行為,以減緩危險住宅的增加外,
尤應配合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針對全國的地質狀況詳加調查,釐定危險
地區等級的公告制度,在雨季或颱風季節前夕,針對可能發生山崩或土石
流的地區,協助當地居民採取緊急疏散措施,以避免不幸事件的持續發生
,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來東亞地區相繼豪雨成災,中國長江洪水為患,業已奪走三千人的
生命並損壞五百萬戶民宅;韓國在八月份亦因豪雨不斷,造成百餘人的
死亡;至於日本也因為土石崩塌和土石流等現象,從而奪走十多條的人
命。相較於中國和韓國的慘重災情,日本的人員傷亡雖然較輕,不過,
由於該國的福島縣、新瀉縣和東北地區接連發生土石流,這些現象對於
向來重視災害防治的日本政府來說,業已暴露諸多警訊,促使該國不得
不重新檢視其防災政策之缺失。
二、日本和台灣同屬多山、多溪流的島嶼國家,該國每年平均有七百五十
件的土砂災害,發生區域分布於全國各地的山區和傾斜地區;近年來,
由於急速的都市化和土地開發等人為因素,導致危險場所不斷激增。依
據該國建設省和農水省的調查,日本全國有地滑和崩塌危險的區域總計
有二十萬處,至於可能引發土石流的溪流則將近八萬條。雖然從氣象學
的角度看來,類此現象可能是地球規模的氣候異常現象所致,惟就災害
防治的觀點以言,土石流等災害的發生往往有前兆可循,政府相關單位
若能未雨綢繆,預先進行地質調查,並向居民公告危險地區的危險等級
情報,則人員傷亡的受災程度,當可減到最低。
三、水災或土砂災害與震災的最大差異,即在於該等災害事前即可預知其
危害程度,因此,地形和雨量便是測知危險程度的基本判準。一般而言
,地滑現象之前,通常會發生地面龜裂和斜面噴水等徵兆;山崩前則會
發生小石塊持續崩落的現象;至於土石流,則往往與山鳴現象相應而生
。是以,這些知識對於危險地區的住民而言,其實是攸關人命安危的重
要情報,政府自然負有蒐集、研判最新訊息,並隨時公告周知的責任。
日本政府基於這種認知,遂由建設省指導全國的地方自治團體,負起隨
時向全國危險地區的八萬八千戶住民提供災害情報的義務。
四、在這種防治體系之下,雖然不能完全免除天災之為害,但可相當程度
地降低損害情況。例如去年日本秋田縣的八幡平地區發生土石流災害,
當地某溫泉旅館的十六棟房舍全數遭土石流掩埋,但由於當地政府定期
公告危險性,且旅舍業者從附近沼澤中發現含有濃濁的泥水,判知可能
發生土石流,因此緊急疏散五十多名旅客,從而免去一場浩劫;再如佐
渡島的兩津市,日前也發生土石流,所幸有賴政府的正確情報和住民的
高度警覺,危宅居民事前便紛紛離家避難,確實做到人員零傷亡的程度
。
五、相對的,這些現象如果發生在台灣,恐怕又將造成無數人員死傷的慘
劇,值得政府深思。日前,基隆連續發生數起土石崩塌現象,並造成兩
人死亡,而幾年前的神木村土石流事件和去年的林肯大郡、士林德行東
路山崩事件,更是殷鑑不遠,不斷使國人的心靈烙下揮之不去的陰影。
為今之計,唯有儘速建立正確的地質調查和精準的危險區域情報制度,
並適時協助危險地區的居民脫離險境,才是政府推行防災政策的應循之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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